為了幫助廣大考生科學備考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東吳教育銀行招聘考試培訓專家編寫了:2017年銀行招聘考試指定教材,此教材在2015年的各大銀行校園招聘考試中都命中至少50道原題。
東吳教育網提醒考生,現階段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暫時未公布,考生可參考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備考專題:
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練習題(54)
1.我國憲法規定,( )只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A.草原
B.土地
C.礦藏
D.高原
2.城市的土地屬于( )所有。
A.城市居民
B.城市
C.省級政府
D.國家
3.設立補償義務是基于資源損害和公共利益損害,目的在于保護( )。
A.一定社會主體的個體利益
B.一定社會主體的集體利益
C.一定社會主體的國家利益
D.資源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根據《憲法》第9條的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所以根據憲法規定礦藏.水流只能是國家所有。正確答案是C。
2.答案:D
解析: 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3.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自然資源利用中的補救和補償的知識點。注意理解資源利用補償與資源補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第一,二者設立的依據不同,設立補救義務是基于資源損害和公共利益損害,目的在于保護資源;設立補償義務的依據是個體利益的損害,其目的在于保護一定社會主體的個體利益。第二,二者的義務內容不同,補救義務的內容是補救資源,補償義務的內容是補償利益損失。第三,二者的履行原則不同,資源補救最終必須實際履行,不能以金錢內容替代;補償義務則可以以金錢內容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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