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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構建江蘇泗洪農村商業銀行綜合內控風險防范體系,加強內控風險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各項工作安全穩健運行。
本辦法所稱綜合內控檢查,是指本行對轄屬機構綜合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的各類檢查。
綜合內控檢查分為全面檢查和常規檢查兩類。全面檢查是指本行每年固定開展的綜合類業務檢查,由行總部統一布置安排,定期在全行組織開展。常規檢查是指會計輔導員按月對會計基礎薄弱的網點、新任會計主管所在的網點及其他按計劃實施的檢查輔導。
綜合內控檢查主要是通過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全面檢查、評估內控管理情況,及早防范和化解風險,推進本行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全面提升綜合內控管理基礎工作。
綜合內控檢查應遵循下列原則:
?。ㄒ唬┙y一管理原則。綜合內控檢查實施計劃管理,由本行運營管理部會計管理中心統一規劃和統籌安排。內控檢查應遵守統一的工作程序和規范要求,確保各項檢查工作有序進行。
(二)突出重點原則。綜合內控檢查建立在對全行各項業務綜合評估的基礎之上,突出對全行重點風險領域進行檢查。
(三)信息共享原則。加強檢查信息共享和檢查成果綜合利用,綜合內控檢查結論、意見和建議等應及時反饋業務條線部門并和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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