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已在東吳教育發布,報名時間: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4日24點。筆試時間:2016年11月上旬,筆試內容包括通用就業素質測評(EPI)、綜合能力測試、英語、認知能力測試。筆試通過后銀行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形式向獲得面試資格的應聘者發放面試及體檢通知。
★六年銀行校園招聘面試培訓經驗,權威專業精準高效!
★小班一對一多輪回實戰模擬,理論與實踐完美結合!
★資深銀行HR專家釋明評分標準,優化答題思路、點撥高分技巧分模塊精準授課,全方位多視角面試指導!
★1人開班、1對1定制、隨到隨學
|
東吳教育2017年銀行校園招聘面試班課程 |
|
班次 |
課時 |
內容 |
開課時間 |
|
協議保過班 |
4天3晚 |
考情、自我介紹、無領導小組討論、(半)結構化面試六大模
塊系統技巧精講、多循環專業專項訓練、預測押題模擬點評、
1對1循環模擬實操 |
1人開班、1對1定制、隨到隨學 |
|
深度強化班 |
3天2晚 |
考情、自我介紹、無領導小組討論、(半)結構化面試六大模
塊系統技巧精講、多循環專業專項訓練、預測押題模擬點評、
1對1循環模擬實操 |
|
實戰特訓班 |
1天1晚 |
考情、自我介紹、無領導小組討論、(半)結構化面試六大模
塊系統技巧精講、預測模擬點評、1對1專項訓練 |
2017年江蘇農商行招聘考試:法律常識練習題(17)
1、甲公民成立了一個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該公司在經營中與A公司發生合同糾紛,A公司應當以( )為被告提起訴訟。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以上任何一個
2、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 )。
A.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六個月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六個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3、下列不屬于法律行為的是( )。
A.張某將自己的汽車贈與給李某
B.王某和趙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C.鄭某和劉某成立一合伙企業
D.宋某的院墻倒塌砸傷了周某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考查當事人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9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記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公司尚未登記注冊,不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公司,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主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本案中無任何過錯,更不應成為被告。非真正的法人以法人名義活動的,當然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因為該法人并不存在。
2、答案:D
解析:《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3、答案:D
解析:法律行為是指具有法律意義和屬性,能夠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為。法律行為的結構有兩個方面:一是內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為有一個內在的、主觀的領域,包括動機、目的和認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現方面,即法律行為外在地客觀表現為行動、手段和效果等要素。據此可以判斷,D選項中宋某院墻的倒塌這件事里面不存在內在的意志因素,所以D選項的事件不是法律行為。
|